LES 的历史可回溯至 1965 年秋。当时 40 几位来自美国和加拿大的从事许可贸易的人士,在美国佛罗里达的好菜坞滩发起成立了 LES 组织。其后,协会在美国的影响不断扩大,会员人数迅速增加。协会的性质也随之从单纯的俱乐部性向学术性和实践性转化。 1967 年 5 月, LES 在英国的伦敦召开了第一次国际性研讨会。与会者除了美、加人士外,还有来自英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从事技术转让和许可贸易的负责人。在这之后,英国/爱尔兰、法国、斯堪的纳维亚、意大利、比荷卢、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相继成立了 LES 组织,使协会的影响扩及世界主要工业发达地区。鉴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及上述 LES 组织建立一个统一的国际协会的强烈愿望,来自当时7 个 LES 协会的代表,于 1974 年秋在美国旧金山正式成立了国际 LES 。原来分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独立协会变成国际 LES 的 7 个分会。这 7 个分会派出的国际代表和其他成员,组成 LES 国际及其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至此, LES 正式成为一个具有多种功能和广泛影响的国际组织。 1974 年至今,先后又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成立了分会。
国际 LES 成立以来,一直遵循积极促进各成员国家和地区从事许可贸易、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业人士业务素质发展、职业道德提高和积极向各国政府相关机构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及广泛向公众传播此领域知识的宗旨,为各国专业人士提供广泛的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机会,从而使会员及时了解此领域最新学术发展动态及业务实践技巧,以及有关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许可方面的最新交易信息。 LES 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 .召开会议
LES 每年召开一次国际大会,由各分会申请主办, LES 国际批准后在主办国召开。每次国际大会都结合当时的实际需要,确定大会主题,聘请国际知名人士作有关专题演讲。此外,每次国际大会都根据会员需要组织数十个分组研讨会,各自围绕具体议题展开讨论。除此之外,各分会每年都召开一次年会及若干学术研讨会,邀请本分会成员及其它分会成员以及非会员参加。其中以美/加年会规模最大。有时出席者多达上千人,分组研讨会多至上百个。 LES 国际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三次。一般在每年的 1 月召开一次,利用每年的国际大会召开一次,结合美/加年会召开一次。每次国际代表会议期间, LES 国际下属各专业委员会都召集委员讨论工作,制定发展规划等。 LES 会员可以利用这些会议,及时了解国际许可贸易和技术转让方面的最新发展动态,获取有关技术贸易的大量信息。实践中,有许多技术转让交易,是通过在这些会议中获取的信息而达成的。
2 .出版发行学术刊物
LES 出版发行一种学术价值很高、实践内容丰富的杂志《 1es Nouvelles 》。该杂志为季刊,只向会员发寄,不公开销售。该杂志主要刊载各国许可贸易、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撰写的重要论文、经验介绍、各国知识产权立法最新动态及相关判例、 LES 国际及各分会活动情况、近期及远期会议介绍等等。会员既可以通过杂志学习他人经验和理论知识,又可以介绍本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动向和自己在实践中积累的有价值的经验。 LES 每年还编辑出版最新《会员行名录》,向每一位会员发寄,以便会员就开展业务相互联系和提供必要的帮助。由于列入《会员行名录》的11,000 多名会员分别来自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大公司、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科研和教育机构及其它重要组织,因而它已成为一本实用价值极高的合作伙伴指南。此外,各分会还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发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通讯资料,供本分会成员参考。
3 .与政府间国际组织进行联络
LES 下设的“国际联络委员会”专门负责与相关国际组织进行联络。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根据 LES 国际的方针、政策确定可以进行合作的国际组织,提出进行合作的领域及实施方案,安排 LES 国际有关负责人与相关国际组织负责人会晤,协调 LES 相关专业委员会与国际组织的对口机构进行合作,为相关的国际会议和项目推荐 LES 专家作为演讲者或咨询顾问,等等。目前, LES 已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联盟等国际组织建立和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LES 的组织结构如下:
LES 由 30 个国家和地区分会和 LES 国际组成。每个分会指派两名成员作为国际代表参加 LES 国际。会员人数超过 200 人的分会,每超过 200 人可再增派一名国际代表。 LES 国际执委会是 LES 国际的领导核心,负责该组织经常性事务。它由国际现任主席、当选主席、前任主席、两名副主席、秘书长和司库 7 人组成。 LES国际下设数十个专业委员会,负责各专业领域的工作。这些专业委员会的成员由各分会推荐的专家组成,一般在国际代表会议期间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
LES 中国分会成立于 1986 年 4 月 9 日,现有会员 272 人,其中有多名境外会员(美国、德国等)。香港回归后 ,依照“ 一国两制 ”原则,成立相对独立的支会。现有会员 47 人。香港支会的成立,为中国分会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国内会员主要来自外经贸部及各地外经贸厅、委、国家科委、国家版权局、中国贸促会及各地分会、中技总公司、石化总公司、首钢等大、中型国营企业、外贸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科研教育机构和其它有关部门。中国分会的宗旨是,促进中国许可贸易、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业务实践的发展,推动科技进步,提高许可贸易工作者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我国与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在前述各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自成立以来,中国分会除积极参与 LES 国际及有关分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派代表参加每年的国际大会和美/加年会外,还利用中国分会年会和在地方举办的研讨会,为会员提供交流经验、 切磋技艺的机会,以及向非会员广泛传播专业知识。中国分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分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编印《许可贸易通讯》和《知识产权》两种刊物,发寄会员。此外,中国分会还编译有关许可贸易教材供会员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