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争在朝夕,发展时不我待。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用改革的办法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
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到深化简政放权,再到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号角以来,改革步伐坚定向前,主体框架之型已立,攻坚克难之势已起。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知识产权领域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增强了权利人和创新主体获得感,为我们在新起点上推进改革大业带来深刻启示。
改革增动力
这些年来,我们始终以改革的精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创新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当前,知识产权事业正在向质量效益更好、结构布局更优、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的方向迈进,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越发凸显,成为制约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
2016年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围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会议强调,要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印发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作出整体部署。不久前,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函确定第一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地方,决定首批在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深圳、湖南长沙、江苏苏州、上海徐汇区等6个市(区)级层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期限为1年。
66.6%的企业实行专利、商标与版权业务集中统一管理,88%的企业支持“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注册申请服务,84%的企业期盼“一体化”的海外维权服务……一份面向国内数千家企业的调查问卷清晰地反映了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迫切需求。相关企业普遍表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对于降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引导和支持企业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策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其实,知识产权管理“三合一”或“二合一”改革,早已成为部分地区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样本。江苏省苏州市于2008年推行专利和版权综合管理模式,上海浦东新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以来首创专利、商标和版权“三合一”的集中管理机构。此外长沙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成都市郫都区以及我国新设立的各自贸区等也相继开展了改革探索。目前,上述地区都积累了一定经验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今,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牵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已成为战略目标要求、改革制度设计与“自下而上”试点共同作用的结果。
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创新主体有更多获得感。以上海浦东为例,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2015年1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努力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创新和保护、运用等方面深入探索,确立了专利、商标和版权“三合一”集中管理体制,形成了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调解仲裁、社会监督“四轮驱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搭建了“投、贷、保、易、服”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平台,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基础保障。如今,由上海自贸试验区发起的“浦东经验”,正复制推广到在10个省市新设立的自贸试验区。“上海浦东新区‘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两年多来的运行实践,为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提供了很好的样板。”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朱雪忠表示。
创新添活力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出发,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多次作出部署。政府转变职能,关键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在这一过程中,简政放权是重要前提。为企业松绑、为创新除障、为公平护航——5年来,一场深刻的“放管服”改革在神州大地激荡。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5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一批评奖项目和审批事项,开展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专利代理机构设立改为后置审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配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专利代理人考试制度,改革专利代理人考试办法;建设专利数据服务试验系统,免费开放五局最新专利数据。一系列举措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创新监管模式,整顿行业秩序。按照中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4年起取消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实行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报告公示制度,建立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共作出23件行政处罚决定。2015年、2016年分别有24家、53家专利代理机构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出台了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等制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将专利代理行业“放管服”工作引向深入。
想权利人之所想,急权利人之所急。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事业单位拥有的专利数量不断增长,特别是中后期年费递增较高的发明专利数量越来越多,专利权人需承担的专利年费压力普遍显著增加。为了更好地支持我国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并于当年9月1日施行,为真正需要费减政策的申请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激励和促进了大众的创新热情。据财政部初步测算,新《办法》实施后,每年可减轻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负担约41亿元。
知识产权故事会、知识产权公益咨询、知识产权政策宣讲会,在2017年 “知识产权走基层 服务经济万里行”首站活动现场,人头攒动,热闹异常。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在信息、人才、服务、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帮助创新主体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切实指导和支持产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业创新。自2014年启动以来,“万里行”活动已为10余个省市的数百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5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愚公移山的实干作风谋划改革、推进改革、落实改革,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宇)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